1. 凡新人婚纱照刊登在《南洋商报》,皆可参加此竞赛。
2. 每6个月由报社及赞助单位高层人士组成专业评审团,评审准则:
姿态 - 20%
服装 - 20%
对称(样貌/身材) - 20%
意境(浪漫情调) - 40%
3. 新人奖项共20项,选出:首奖、二奖、三奖、7份优胜奖及10份安慰奖。
4. 得奖新人照片,成绩将以彩色刊登在《南洋商报》。
5. 评审团决定为最后决定,一切投诉怒不受处理。
6. 主办当局有权以同等价值礼品对换上述竞赛奖品。
7. 细则有任何不完善之处,主办单位有权作出增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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